首先,恭喜您拥有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小宝宝!宝宝出生后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给宝宝取什么名字,但名字想好过后我们大家也别忘了要及时领取宝宝的“出生医学证明”,下面就给大家看看我们传说中的出生证吧!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依据《中华人名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》出具的,证明婴儿出生状态、血亲关系,申报国籍、户籍、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,具有重要意义。下面就给大家说说我们医院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:
1、宝宝的名字一定要提前确认好,姓氏可随父亲、母亲,但不能产生第三方姓。一经签发,证件上信息不应变更。
2、带上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如母亲本人不能过来办理,则父亲提供母亲亲笔签字及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(请提前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)
3、妥善保管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不能随意涂改,不能私自拆切副页。
4、办理时间:老院每周一下午14:00—17:00、新院每周四下午14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;地点:二楼大厅玻璃房(老院),八楼出生证明办理处(新院);(请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)
特殊情况办理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?
1、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,“新生儿姓名”可填写中文或英文。
2、办理单亲的出生医学证明,不能产生第二方姓。
3、出生证遗失,需补办者。需提供材料:新生儿记录、分娩记录、首次签发记录复印件(由分娩单位提供);新生儿母亲亲笔签字的补办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书面申请;父母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新生儿户口薄登记原件和复印件。